快捷菜单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标准专业化团体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围绕《“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提高基础设施的绿色施工、验收、安全运行、评价等方面标准的时效性和先进性,制定团体标准已逐渐成为弥补市场标准缺失的重要驱动和有力支撑。
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标准编制宣贯工作,鼓励更多单位参加到标准制修订的过程中,提高标准质量,实现编制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按照我国《标准化法》及《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团体标准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集标准参编单位及标准编写起草人(拟制定标准项目详见列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氢气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
2 | 燃气管网安全风险评估改造 |
3 | 城镇老旧燃气管网改造施工技术指南 |
4 | 城镇老旧燃气管网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
5 | 城镇市政燃气管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
6 | 油气管道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规范 |
7 | 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熔接技术导则 |
8 | 管道燃气用户安全巡检技术规程 |
9 | 氢能储运安全技术标准 |
10 | 加氢站施工技术规范 |
11 | 液化天然气(LNG)长距离管道技术规程 |
12 | 燃气供暖锅炉安全运行技术标准 |
13 | 城镇市政供热管道结构安全风险评估标准 |
14 | 城镇市政供热管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
15 | 综合管廊安全运行监控技术规程 |
16 | 装配式管廊绿色施工规范 |
17 | 城镇供水管道检测与非开挖修复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
18 | 城市智慧管网运维管理技术指南 |
19 | 市政管道清淤验收技术标准 |
2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施工验收技术标准 |
21 | 高速公路零碳服务区评价技术规范 |
一 、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起草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服务及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三)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四)标准起草人应熟悉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 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人)。
(二)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
(三)授予标准起草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企业起草单位铜牌、起草人证书。
(四)协助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评价”。
(五)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具备相关条件的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并协助办理财政补贴。
三、 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一)服从协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四、申报要求
以上团体标准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组织,请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申请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起草组秘书处。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连爽 13121677321
宋来营 15311767983
邮 箱: jcss2022@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F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原文见附件
关于征集《氢气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二十一项团体标准 参编单位及起草组成员的通知